项目编号:2024-
项目名称:网络安全等保测评和等保咨询及安全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1.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服务要求 |
1 |
网络安全等保测评和等保咨询及安全运维服务项目 |
1项 |
315000 |
3000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备注: 1、 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他人,若发现转包、分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a.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b.资格承诺函: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无须提供授权书)(3)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投标人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5日 至 2025年01月02日,每天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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