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由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南城滨河路交通与空间综合改造工程(石鼓段)项目经理部实施,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 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概况:招标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东莞市南城滨河路交通与空间综合改造工程(石鼓段),路线走向与现状道路保持一致,滨河路石鼓段南起石鼓大龙路,北至白马中心路,全长约2.5km,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双向4车道+非机动车道,道路宽度16m,红线宽度26~32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疏解工程、道路绿化园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碧道园建工程、智慧公交站工程。
招标范围:东莞市南城滨河路交通与空间综合改造工程(石鼓段)项目电气及交通工程施工,拟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工程量如下:路灯182套,线缆11249m,保护管5800m,照明箱变2座,拆除路灯148套,拆除现状路灯管线5414m;交通标志63个,交通标线2770.39m2,机非分隔栏2306m,限高架2座,交通信号灯14套,交通标志41个,交通标线2786.5m2,限高架2座;智慧公交站2座。
具体工作内容如下:详见工程量清单。
(2)实施周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之日止。
(3)其它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招标编号:IFB2024-12-25511807)。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鲁班网注册且通过工程项目综合管理系统准入合格分包企业,在其企业资质规定的范围内参与项目投标。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4)业绩要求:
具有类似施工业绩,投标时须提供有效合同的复印件。
(5)信誉要求:
投标单位信誉良好,诚信度较高,合同履约率100%;
(6)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其母公司、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7)所有入围单位若要承揽本项目工程,必须满足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准入要求方可承建工程项目。
四.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 16点至2024年12月30日16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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