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内容及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为闽通长运沙县、明溪、建宁汽车站安全检查仪服务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产品技术规格、数量和服务要求,提供安全检查仪供采购人使用,并负责巡检、维修、维护等相关工作,采购人定期支付服务费,本次预计共有三个服务点需要三台安全检查仪提供服务(采购服务数量及时间以实际需求量为准,据实计算)。本项目更换下来的旧设备投标人须给予回收处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服务数量:3台(采购服务数量及时间以实际需求量为准,据实计算);
服务期限:96个月(八年);
最高控制单价:0.25万元/月/台(包含采购人原有旧设备回收的评估价);
最高控制总价:72万元(总价包含采购人原有3台旧设备回收的评估价,评估价为1.0443万元)。
注:具体采购服务数量及时间以实际需求量为准,采购人据实按季度支付服务费;采购人的3台旧设备由投标人交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投标人必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的相关材料;
4.3、投标人必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4、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5、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4.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提交查询信用信息报告;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4.7、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4.8、特定条件:
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安全检查仪应具备由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颁发的通道式双光源双视角X射线安检设备的检验报告,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本项目更换下来的旧设备由投标人负责交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向采购人进行报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4年 12 月25日至2025年 1 月2 日08时00分至 12时00分,。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每合同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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