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JYS
项目名称:福州航标处2025-2026年航标现场维护辅助作业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3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8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8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8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两年) |
计量 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福州航标处2025-2026年航标现场维护辅助作业服务外包项目 |
1 |
38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两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1、本项目采购包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项应填写【福州航标处2025-2026年航标现场维护辅助作业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项应填写【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项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项应明确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是微型企业(其中一种),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4日 至 2024年12月31日,每天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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