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B2
2.项目名称:攀长特钢炼铁厂工序衔接扬尘治理项目除尘器卸灰口改造项目施工劳务
3.采购类别:新改扩、技改、科技或形固安环措类专业工程分包
4.项目内容及要求:
4.1项目主要内容: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进行施工。其中包含:0#电炉除尘吸排装置输灰系统改造、AOD除尘吸排装置输灰系统改造、连铸除尘吸排装置输灰系统改造、连废钢料场(5台除尘器)吸排装置输灰系统改造、二作业区1#2#3#除尘(3台除尘器)输灰系统改造、现场相关设施拆除及与施工内容相关的措施项等相关内容进行实施。
4.2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清单中的设备及备件由委托方提供,其余均由承揽方提供;承揽方负责组织卸车、负责保管,如有卸车费用则由承揽方承担;委托方供材料损耗控制率:损耗不超过2020定额规定损耗,其超出部分的费用由承揽方自行承担,并从结算中扣除;结算时,委托方供材料按0执行。
4.3保险要求:承揽方必须为本工程施工人员购买不低于120+12万元保额的工伤保险及建筑施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亡赔付额度不低于120万元,医疗额度不低于12万元),并支付保险费用。并在项目开工前将保单复印件加盖承揽方公章后,交至委托方项目部备案。
4.4承揽方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应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所有证件资料原件交需方查验,复印件交需方备案;
4.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规范、标准,图纸规定的相关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T50300-2022》。
4.6现场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对所承揽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隐蔽验收程序,验收未通过的不得进行下步工序。隐蔽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规范进行自检,对自检合格的工程内容,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方。
4.7隐蔽工程过程中影像资料必须反映隐蔽工程的真实情况,杜绝虚假签证,总包范围内未足量实施、无影像资料支撑或擅自改变设计做法的内容,项目结算时予以相应扣减。
4.8其他见本文件《需求一览表》及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
5.项目工期:2025年5月31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委托方通知为准。
6.项目地点:四川省江油市三合镇及武都镇(攀长特公司厂区内指定地点)
7.结算方式:先施工后付款,按照要求完成所有的工程内容,竣工验收完成,竣工资料全部移交,承揽方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委托方挂账后,委托方开始支付工程款,留含税结算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异议后不计息支付。以上支付方式均为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企业单位;②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履约能力;③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④通过正式渠道购买议价文件,并完全熟悉其内容。⑤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议价文件
1.投标人代表于2024-12-23至2024-12-27 14:30:00……购买议价文件。
2.议价文件资料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12-27 14:30:00,开标时间为2024-12-27 1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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