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CJQD标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为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需用的该批物资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CJQD标项目经理部。现依据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招标评标管理规定,对本批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正线全长114.955km,新建庐山南站、共青城东站、昌北机场站3个车站,改建庐山站、乐化站2个车站。
新建乐化联络线12.345km(单线),新建庐山联络线7.851km(单线)。
房建、给排水及其附属工程主要包括强电房屋共计13处,建筑面积5652.73平方米。包括10KV配电所1处、牵引变电所2处、AT所4处、分区所3处、变电所3处。道路及硬化面28622平方米,围墙2440米,通所道路1930米。给水管道3132米、排水管道543米等。
建设工期为2024年9月15日-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1日-2026年5月31日静态验收。
2.3招标内容
本次新建京港高速铁路CJQD标项目物资招标采购内容详见附件附件1:新建京港高速铁路CJQD标房建工程第二批物资公开招标采购计划一览表。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或销售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投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铁路专用设备,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
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 2022至2023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5.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投标人及制造商(如为代理商投标)近壹年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提供承诺书),(2)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3)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4)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限内,近两年在建设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及运营单位未明文禁止使用;
6.供货业绩要求:详见包件一览表中投标人专项资格或业绩要求;
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3.2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或影印件资料,原件备查。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3.4如技术规格书中涉及商务条款的内容,且有矛盾时,以上商务资格要求表述为准。
4. 招标文件获取
请于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29日17时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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