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24ZCF102 项目名称: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职工餐厅委托**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自2025年2月至2027年12月,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75 号”等其他中小企业政策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 ****”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 ****”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 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资格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资格承诺函》;(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须提供《资格承诺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资格承诺函》;(8)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清真食品经营许可证》;(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4)-(7)条款响应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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