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丘县沙北一干渠城区段排水防涝提升工程(11+100-12+950段渠道护坡整治)已由沈发改审批1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1-411624-04-01-378781)。招标人为沈丘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债资金和政府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沈丘县沙北一干渠11+100-12+950段。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沈丘县沙北一干渠(11+100-12+950)段,具体整治内容有:对河道下部进行护砌并对河道淤泥进行清理及疏浚、河道下部进行贴坡式挡土墙护砌,其中部分河道上部采用联锁砖护砌,下部采用C25贴坡挡墙。
2.3项目总投资:约7000万元,本次招标约1164.43万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具体划分为:1-2标段
1标段:沙北一干渠城区段排水防涝提升工程(11+100-11+900段渠道护坡整治)
2标段:沙北一干渠城区段排水防涝提升工程(11+900-12+950段渠道护坡整治)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9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2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12月 20 日00时00分至 2024年 12 月 27 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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