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诸永高速公路埠头互通改建工程已由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浙发改项字【2023】30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仙居路信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县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项目位于仙居县埠头镇北部,为诸永高速公路埠头互通原位改建,在既有半定向型互通(仅杭州方向设置出入口)基础上增设一对往返温州方向的匝道。主要建设内容为:互通区内拼宽改建高速公路主线长约 0.4 公里;拼宽既有匝道长约 0.26 公里;新建 2 条匝道总长约 1.85 公里,匝道设置桥梁约 625 米/2 座;局部改建匝道长约 0.7 公里;改造既有埠头互通连接线长约 0.3 公里;收费站车道由现状 2 进 2 出拓宽为 3 进 3 出。。
2.2主要结构形式:互通区内主线维持原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 24.5 米,分离式路基宽度 2×12.5 米;新建匝道设计速度 40 公里/小时,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宽度 9.0 米,单向双车道匝道路基宽度采用 10.5 米;改造既有埠头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6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10.5 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2.3 试验检测服务期: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所有现场专项检测服务工作全部完成,通过采购人对检测报告的认可,并通过竣工质量评定备案止。
2.4招标范围:
诸永高速公路埠头互通改建工程全线施工区域范围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区域范围内所有的路基、路面、桥梁(含桥梁荷载试验)、涵洞、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环保等工程的交工、竣工实体质量检测、外观检查,出具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报告、桥梁荷载试验报告,并配合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等,检测频率按《浙江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浙交【2019】184号)等文件执行及满足于《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中的桥梁初始检查、建档等。
2.5试验检测标段划分:设1个检测标段,即JJG0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名称和等级应与交通运输部“中的相应机构名称和等级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的施工自检单位、监理中标单位及其所属的试验检测机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截止2025年01月15日09时0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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