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购范围和要求
2.1采购范围:盘南2×660MW低热值煤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电袋除尘器安装施工
2.2采购要求:
交货日期:2025-04-10#1炉计划2025年4月1日开工,2025年9月15日前完成改造和调试,具备投运条件;#2炉同步延迟1个月。管理人员需提前进场进行安全培训、塔吊开工前需完成安装和报审。交货期是否允许偏离:是。
交货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盘南产业园区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2个月
付款方式: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场款20%,进度款60%,验收通过付款10%,质保10%(12个月),承兑/电汇;交纳合同金额10%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四大行)。供应商响应文件所填付款方式有偏离的,报价做无效处理,未填付款方式的,视为响应采购文件。
报价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项决标。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1.资质要求:(1)境内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安装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企业资质);(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法人代表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2.业绩要求:响应人自2021年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个电除尘器/电袋除尘器的安装或改造业绩(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盖章版合同扫描件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响应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三类人员”B类证书。项目经理须提供社保证明(近三个月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与响应单位一致。3.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安全员须提供社保证明(近三个月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与响应单位一致。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不允许分包。5.其他要求:(1)提供近三年无重大事故报告(或承诺书)、信用中国截图;(2)施工保险:乙方每位员工意外伤害保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170万元;(3)本项目标准化工地,业主对现场安全质量管理比较严格。6.本项目进行多轮价格谈判,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7.若评审查核时有漏缺上述资料的,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必须补充上传至指定位置,逾时视报价无效。
4.报价截至时间:2024-12-26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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