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三门峡市湖滨区综合文化艺术中心东侧边坡支护、电梯工程及正式用电工程;
2、项目编号:(2024)33号;
3、项目概况:工程地点位于三门峡市湖滨区上官路、向青路交叉口西北角。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灌注桩支护,桩间挂网喷混凝土,土钉及挂网喷混凝土护坡,灰土挤密桩,C25毛石混凝土挡土墙,排水沟,换填3:7灰土,坡顶安全护栏,电梯安装、新建电缆、配管、箱式变压器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
5、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6、预算金额:4095639.71元;评标价(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与专业暂估价、增值税)3455412.78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45762.44元,规费:56292.40元,增值税:338172.09元,暂列金额:200000.00元;
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8、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投标人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投标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且查询日期不应早于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三、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12月21日8时00分至2025年1月14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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