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12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人民大街下穿隧道、2号热源厂、永春污水处理厂给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人民大街下穿隧道、2号热源厂、永春污水处理厂给水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春市。
2.3招标范围:包括人民大街下穿隧道工程工程、2号热源厂工程、永春污水处理厂工程的给水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计划工期: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3月20日,共计41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近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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