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祥符区金盔李河排水防涝泵站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开封产城融合城市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申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开封市祥符区金盔李河排水防涝泵站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请登录)
2.3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金盔李河东岸雨水泵站一座、金盔李河西岸雨水泵站一座及基础配套设施;
2.4建设地点:开封市祥符区西姜寨乡境内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开封市祥符区金盔李河排水防涝泵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6工程质量:
第一标段:勘察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7计划工期:第一标段:21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包含项目建设范围内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保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②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③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联合体投标的,②、③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3.3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若工程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施工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注:拟派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勘察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自2024年6月以来连续六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六个月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并提供查询方式及联系电话,出具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不良债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企业);
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
注:【查询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进行复查,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6企业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8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章。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
五、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月 9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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