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
2.2实施背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附属大楼现有一部客梯,品牌为西门子惠腾,现拟更新该电梯。
2.3项目预算:¥26.52万元(含税)。
2.4招标内容:投标单位应按照本文件的技术参数及要求,结合现场踏勘、规范要求以及当地主管部门验收必须设置的安装要素,综合考虑投标报价,后期不予另外追加费用。并遵循相应的标准和规范,选用性能优质的产品,进行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和现场安装,并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5工程范围:安装为全包工程,包括旧电梯拆除以及新电梯运输、卸车、搭井道架、井道照明等(含安装调试、特种设备取证)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以及与此次电梯安装配套的所有工作内容。旧电梯拆除后归招标人所有,由招标人自行处置,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6服务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7服务期:项目整体提供不少于为期两年免费保修和免费保养,终身售后服务。(免费保修期从电梯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并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实行免费保修、保养,每月保修或保养2次,每年4次全面整梯检修,并代办每年向相关部门申请年审。
2.8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若中标机构出现转保、分包情形,分公司将依法根据与企业签订的协议进行协议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许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查询截图,必要时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1年(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连续6个月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提供完税证明或银行付款凭证加盖公章,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类似项目实施案例(须提供案例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时间页及盖章页复印件或用户签发的证明复印件并盖章)。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投标当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资信证明可为复印件)。
3.6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未被列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已不在禁入期内(此项由招标人现场说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3.8本项目仅限于投标产品设备制造商投标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两种方式之一。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原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产品授权书纸质标(复印件),原件备查。
(1)若是电梯生产制造商投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活动范围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许可证明细表中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的类型须包含“乘客电梯”)【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是电梯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须具备①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的类型须包含“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特种设备生产活动范围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②并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许可证明细表中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活动范围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③并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只能选择一个电梯品牌参与投标;电梯同品牌同型号电梯同品牌同型号电梯生产制造商与销售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相关证书及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9拟派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专业)【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8日1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3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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