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2024 年中国电信东莞分公司石龙局生产综合楼整改项目施工服务采购。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 |
采购内容 |
工程总预算(元/不含税) |
类别 |
工程预算 |
其中不下浮部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服 |
服务时间 |
标段划分情况 |
1 |
石龙局生产综合楼整改项目施工服务采购 |
317266.13 |
安装 |
11033.98 |
1113.72 |
东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 |
本项 |
建筑 |
306232.15 |
24505.89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
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
关键内容……。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为317266.13 元人民币,供应商响
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
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
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
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 认定。)
2.1.2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 年(【2021】年【12】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应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3 项目团队要求:
(1)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2)本项目至少配备1 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 年06 月01 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及劳动合同。
(3)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 名取得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备注:如法人参与应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由一人同时具备2 证,也可由2 人分别具备其中一个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询比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询比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 年12 月27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 年12 月27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 年12 月27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 年12 月27 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 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近两年(自2022 年12 月27 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特殊情形需要特别处理的,应当在采购方案中说明,按内控管理规定经审批决策后方可执行。] (18)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 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 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
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
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应答。 2.2.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比文件获取
3.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12 月19 日08 时30 分至2024 年12 月23 日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