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椎间孔镜手术系统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60,000.00元
采购包1(椎间孔镜手术系统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1,7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76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7,6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A02320700-医用内窥镜 |
椎间孔镜手术系统 |
1(套) |
否 |
运行参数可调,手柄外形人机性好,脚踏坚固舒适耐用。 |
1,76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针对“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2-17 至 2024-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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