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各项招标采购已由 无 以 无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我分行日常工作需要,我分行拟开展2025、2026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现公开对此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
2.2招标范围:招标人委托范围内采购项目全过程服务。负责招标人委托范围内采购等全部招标代理工作。 技术要求: 1、在甲方委托的招标范围内,统一进行项目的招标工作,为甲方做好服务工作。 2、负责项目前期及项目的全过程的服务工作,包括发布征集公告、编制招标文件等,以及资料的归档和保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合法存续的企业或其他组织。3.2 企业成立一年以上,近三年财务稳健,无重大不良经营记录。3.3 与我行有历史合作的应在期间无违约或严重过失行为。 3.4 经营范围具有招标代理业务,具有自有或授权使用的电子开评标平台。3.5 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其注册地所在省级财政部门依托中国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建立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内,若在其注册地省级行政区划以外从业的,应提供从业地财政部门申请开通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相关权限证明。 3.6 应在廊坊市区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采购活动所必须的办公条件,具有保密条件和监控设备等设施。3.7 人员要求有能够编制所有采购方式的采购文件和组织评审的专业力量;有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拥有一定数量的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3.8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7至2024-12-21,每日 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 获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