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2024年度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建省莆田市 |
服务期1年(模式为“1+1”,根据服务质量可续约1年),每年最高限价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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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统一报下浮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
2.项目预算: 50万元 ;
3.最高限价: 50万元 ;
4.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 / 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 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二类以上资质维修厂或企业。(具备符合现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提供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证明材料或《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5年1月3日,每日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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