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洪能力建设湖口县双钟涝区治理工程(石钟泵站拆除重建)招标人为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洪能力建设湖口县双钟涝区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口县双钟镇大岭、西门社区。
2.2建设内容:拆除重建泵站1座,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控制价:6390684.77元。
2.4计划工期:110日历天(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2.5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
2.8 资金来源:地方配套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7)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本项目建造师者须上传退休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因新注册不足6个月的,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的注册时间为准社保证明应能查证属实,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以无效标处理。
(8)投标人须对失信行为否决做出相关承诺(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如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做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 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01月06日09时30分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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