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JSHYZB-2024-208项目名称###市失能老人养护院拆除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38.********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13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标的金额 (元)数量所属行业1建筑物拆除********.121项建筑业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只接受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名称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戒毒管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制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要求,2024年10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2)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不低于(含)二级及二级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上述证书中的工作单位应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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