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桑植官地坪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项目名称)已由桑植县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2024]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桑植县交投通用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桑植县交投通用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湖南桑植官地坪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桑植官地坪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
2.2服务内容:拟建通用机场占地 432.37亩,规划建设 A2 级通用机场,总投资2.91亿。前期咨询服务工作包括:电磁环境检测报告;净空障碍物调查及测量、真北、磁北及经伟度测量、坐标系转换;场址论证报告;选址阶段航行服务研究报告(含选址阶段飞行程序报告、选址阶段飞机性能报告、选址阶段空域分析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阶段航行服务研究报告(含可研阶段飞行程序报告、可研阶段飞机性能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地质灾害评价与压矿查询;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土地调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代拟定省、市、县、军方、民航请示文件及协调等;取得省直相关厅局的征求意见;所有的会务组织与会议评审及协调并取得相应批复文件全过程咨询服务。
2.3招标范围:湖南桑植官地坪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90日历天(各类报告编制、评审时间60日历天)。
2.6最高投标限价(含税):489.5万元(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 月13 日 至2024年12 月20 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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