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名称
普宁市中心城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历史易涝积水点整治工程(新美路与北环大道交汇处)
招标项目名称
普宁市中心城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历史易涝积水点整治工程(新美路与北环大道交汇处)
标段(包)名称
普宁市中心城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历史易涝积水点整治工程(新美路与北环大道交汇处)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新美路与北环大道交汇处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积极向上级争取专项债券和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普宁市中心城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历史易涝积水点整治工程(新美路与北环大道交汇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盖板,恢复原排水明渠排水通道;排水明渠清淤疏浚,新建排水管渠约为0.6km。(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及说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865035.55元。
招标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盖板,恢复原排水明渠排水通道;排水明渠清淤疏浚,新建排水管渠约为0.6km。(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及说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865035.55元。
工期(交货期)
270 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职称;拟派项目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和资料员须具备相应资格证书或岗位证;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 3.广东省外企业、拟派人员的相关信息须录入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企业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并且近三年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不良记录;企业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12-13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18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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