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迁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配套排水管网项目(二次)已由 迁安市行政审批局 以 迁行审投资审字22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迁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迁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配套排水管网项目(二次)
项目预算:18290450.48元
最高限价:17701303.7元
建设地点:迁安市
预计工期:工期日历天数为500日历天。
建设主要内容:1、雨水管道:新建雨水管线路由总长约2030米。其中,起点至平青大公路东侧段为单管敷设,管径dn1500,约1370米;平青大公路东侧至终点段为双管敷设,管径dn1000,单管长度约660米。管道覆土厚度不小于0.7米。
2、污水管道:新建污水管线路由总长约2010米。全程为单管敷设,管径为dn500,管道覆土厚度不小于1.2米。
3、检查井:矩形混凝土雨水检查井约71座,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76座,雨污水检查井井盖采用重型球磨铸铁井盖。
4、路面拆除及恢复:雨污水管线布置于现状道路中,路面拆除后按沥青混凝土路面做法恢复,涉及道路长约2030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评审方式:双盲、异地、分散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全部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重失信名单。
3.6未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的。
4.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12月16日8:30至2024年12月20日下午17:30止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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