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2-10 8:3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环境保护监测项目)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琼发改审批〔2023〕1199号、琼发改审批〔2024〕9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规模为大(2)型,工程等别为II等。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位于海南省琼西南地区,涉及三亚市、五指山市、东方市、乐东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等6个市县。项目由向阳水库工程、向阳水库至长茅水库和大降水库引水隧洞、乐东引水工程、大广坝水库至石碌水库引水隧洞、长茅灌区、石碌灌区等工程组成。计划总工期1825日历天。。招标控制价10,793,2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182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环境保护监测项目;标段编号: hizw20241210001001;标段类型: 其他;控制价:107932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期、运行期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环境监测、噪声监测、环境空气监测、人群健康监测、土壤环境监测、生态环境监测、人工鱼巢效果监测等,具体以初步设计报告中确定的环境监测工作内容并结合工程实际完成环境监测任务,以满足环保专项验收要求。
2.6质量要求:
标段1:符合规范标准
2.7 服务期:1825日历天(暂定),具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运行5年,在上述技术服务期限内,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按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初步设计及环境监理方的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2、资质等级:须具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明材料: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3、财务状况:须提供经审计机构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若企业注册时间未满三年,以企业注册实际年份为准,成立不满一年的单位不提供。证明材料: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信誉要求:(1)、投标人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事件;(4)、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承包项目工程建设中,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且合同履约方面无严重不良信息记录。(5)、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备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③未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投标人被列入“黑名单”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证明材料:第1-4项合并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第六章《投标承诺函(企业信誉)》),第5项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网站截图证明加盖公章。5、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6、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证明材料:职称证、社保单位盖章确认的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期间任意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标段1: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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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年12月10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7日 23时59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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