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 垫江县沙坪镇、普顺镇、永安镇、桂溪街道、高安镇、太平镇、澄溪镇、五洞镇、高峰镇、杠家镇、砚台镇、裴兴镇、鹤游镇、坪山镇、三溪镇和白家镇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各类标识标牌428块,隔离防护网10.04km,视频监控17套,表流湿地13050m²,农田植草沟6544m,砾间接触氧化区3752m²,植物修复构建80269m²,多功能浮岛21120m²,化粪池39座。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3134.9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448.15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垫江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程(四期)项目,并对本项目绿化工程进行5年的养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设计施工图和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5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1-02 09:30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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