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江村主要河道生态修复(一期)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洪塘城市更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洪塘城市更新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此项目为非依法必招。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慈江村
2.2建设规模:/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慈江村主要河道生态修复(一期)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程造价:3629636.00元;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2.7安全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5.1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 年12月13日09:00分至2024 年12月17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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