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含城智慧停车场(二期)(第二次)
三、项目实施地点:(请登录)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含山县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请登录)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含山县含城智慧停车场(二期),停车场铺装面积约1786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含城智慧停车场(二期)(第二次)配套用房及附属大门(建筑面积为3036.36平方米,建筑高度14.1米,最大跨度8.4米)、围墙、道路、室外给排水、海绵城市、消防、路灯、安防、强弱电等建设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统一代码:2409-340522-04-01-829363。
3、投资规模: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2300万元。
4、质量要求:合格。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16106130.31元。
八、资金来源:其他投资
九、计划工期:3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10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5日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注册。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联合体各成员(含牵头人)根据分工情况均应具备招标公告中的相应施工资质之一。……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5、业绩要求:无。
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7、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十一、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本项目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1、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17时30分……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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