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浙江交投甬新矿业有限公司生产线粉尘治理采购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设立1个标段,采购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为2套缓冲库除尘器输灰系统(罗茨风机、逃气室、旋转给料器、加速器、输灰管道等);2套中细碎除尘器输灰系统(罗茨风机、逃气室、旋转给料器、加速器、输灰管道等);1套300吨储灰罐(含罐体、安全阀、料位器、手动蝶阀、破拱系统、报警灯箱等)及运输、安装和调试等内容。
交货地点:宁波市奉化区甬新矿业指定工地,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5 日历天内。
详细规格参数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资质要求:报价人为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环保机械设备相关的生产资质,且为生产厂家或与生产厂家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生产厂家具备自行设计或生产制造和所投包件标的物相同及以上规格型号产品的能力,并且须提供所投包件标的物的商标或专利等知识产权证明。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和所投包件标同类型的除尘设备在中国大陆境内销售使用业绩。
(3)项目负责人要求:/。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至竞价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大陆境内必须有常驻机构,并配有专职的、具有服务经验的技术服务工程师,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厂家具备自行设计、生产制造和所投包件标的物相同及以上规格型号产品的能力。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12-12 00:00至2024-12-15 23:59。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