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州市工人文化宫项目已由晋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晋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晋州市工人文化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行审投资【2024】144号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为晋州市总工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付,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晋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小型公共建筑。包括两栋单体,总建筑面积2174.52㎡,具体情况如下:晋州市工人文化宫:地上3层的公共建筑,建筑面积为2002.08㎡,规划建筑高度为14.20m,一层功能包括展览厅、陈列室、周转房、公共卫生间等;二层功能包括计算机与网络教室、文化教室、图书阅览室等;三层功能包括多媒体视听教室、报告厅、会计、打印室等。晋州市工人文化宫消防工程:地上1层/地下1层的公共建筑,建筑面积172.44㎡(地下152.64㎡,地上19.80㎡),规划建筑高度3.10m,功能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以及相应的疏散楼梯。室外工程主要为景观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及室外安装工程。景观工程包含绿化、硬质铺装及道路。室外管网包含给水、排水、雨水、电力、消防等管线的敷设。
2.2建设地点:晋州市西部区域—滨河路以北,新华街以东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5工期:21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本项目最高限价:638.18109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其它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给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预算金额的40%(2552725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60%(1531635元)。(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12月11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7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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