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 |||||||||||||
康平县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备案。以康发改审(2024)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康平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康平县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两家子村及良种场村的康平县张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本项目为康平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建设固化飞灰填埋区一座,将张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部分区域改造为固化飞灰填埋区,占地面积1.66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螯合飞灰产生规模为7835吨/年。本工程固化飞灰填埋区设计填埋规模为10.4万m3,设计运营期10年:飞灰填埋量约8.32万吨。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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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5年01月10日 开工至 2025年07月10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随意更换(非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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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09:00 | |||||||||||||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6时30分至2024年12月16日 17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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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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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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