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天铁周边区域供电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涉县天铁周边区域供电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已由涉县行政审批局以涉县天铁周边区域供电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涉行审投字【2024】1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涉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超长期国债、中央预算内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天铁生活区电网改造,涉及天铁周边十个村(更乐镇东巷村、上巷村、又上村、池西村、下池村、南池村、红街村,井店一街村、老爷庙村、窑瓦峧村等),新建变压器103台,容量40.53MVA;新建10千伏线路折单25.611km,其中架空线路23.151km、电缆线路2.46km;新建0.4千伏线100.747km,其中架空线路41.858km、电缆线路58.892km,同时包括其他附属配套工程等。2.新建35kV架空线路0.45km、电缆线路0.255km。3.新建110kV线路2.6km,220kV线路0.5km,并新建铁塔8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2家);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协议书必须由各方签字盖章确认,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1 00:00至2024-12-17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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