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西安融城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西安地铁5号线综合开发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商品混凝土进行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1.2.6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1.2.7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0〕241号);
1.2.8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标段为西安地铁 5 号线和平车辆段综合开发项目(一期)二标段。
西安地铁5号线和平车辆段综合开发项目(一期)二标段工程位于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占地面积约2.8万㎡,8栋高层分别是13#楼(26F/-2D)、14#楼(26F/-2D)、15#楼(23F/-2D)、16#楼(26F/-2D)、17#楼(26F/-2D)、18#楼(26F/-2D)、19#楼(26F/-2D)、20#楼(26F/-2D),21#楼(3F)配套用房,地上建筑面积83732.96㎡,地下建筑面积36262.76㎡,其范围内附属配套设施、部分垃圾收集点24㎡,总建筑面积为120019.72㎡,基础设计形式为桩基础。
项目主要工程包含:土石方工程、桩基和支护工程、土建主体工程、水电安装工程、保温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室外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商品混凝土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及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加工能力和有效的建筑企业资格证书且满足本项目日最大需求量;
3.1.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需提供公司近两年(2022-2023)财务报表1份。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具有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23-2024两年内(以报告签发时间为准)投标物资原材料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每年度不少于1份;
3.1.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2年内(2022-2023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后的业绩证明;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72007275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min@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3975726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