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浦江县产业科创园建设项目北区(一期)项目 ,招标人为 浙江浙浦建设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保温材料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概况 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约258104.3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93626.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4680.79平方米,A1建筑面39307.27㎡,A2建筑面积29299.08㎡,A3建筑面积19467.12㎡,A4建筑面积41061.28㎡,A5建筑面积28641.81㎡,A6建筑面积11554.9㎡及商业裙房附属配套工程等。
备注:上述参数均为初步设计数据,后续设计文件和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调整,是否作为报价的参考依据由报价人自行决定,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其中存在的风险,引起的任何误判、错判以及推断结果与今后实际不符的后果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上述参数的提供不作为约束采购方的依据。
2.1.2 建设地点 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体育场东路以南,浦南大道以北,亚太大道以东
2.1.3 建设工期 1156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2.2.1 工作内容 本项目施工所需的保温材料材料(具体详见合同)
2.2.2 质量要求 确保“双龙杯”,达到国家、省市建设标准和地方性规定,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3 供货要求 无条件服从项目部供货需求
2.3 报价要求
2.3.1 最高限价 320万元(含税)
2.3.2 报价方式 固定单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近3年应无不良行为记录,无犯罪或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在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浦江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供应商库黑名单内,不在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供应商库黄名单内,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条例。
(3)投标人近3年无安全事故发生。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严禁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3.4 投标人合格分供商库内。
3.5 任何与招标文件相违背,有损失招标人利益的投标条款,招标人有权作废或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有冲突,以招标文件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 10 时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 15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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