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西藏易贡藏布金桥水电站大坝海漫修复施工,招标人为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西藏开投金桥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西藏易贡藏布金桥水电站位于西藏自治区嘉黎县境内,上距嘉黎县100km,下距尼屋乡(原忠玉乡)10km,G349 国道(原S305 省道)从首部枢纽及厂区通过。金桥水电站为引水式电站,属于三等中型工程,主要由首部枢纽、引水系统、发电厂房等组成。首部枢纽大坝泄洪消能建筑物由3 孔泄洪冲沙闸、1 孔排漂闸及下游护坦、海漫等组成。主要建筑物为3 级,次要建筑物为4 级,临时建筑物为5 级。电站设计总装机容量66MW(3×22MW),年发电量3.57 亿kW•h,2019 年投产发电。本次招标项目为因洪水作用冲毁的金桥水电站大坝海漫的修复施工。
2.2 招标范围:西藏易贡藏布金桥水电站大坝海漫的修复施工、缺陷责任处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服务等。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坝下0+120.00m~坝下0+330m 范围内海漫修复、观景平台破损护坡修复、河床平顺及护脚等。具体包括①坝
下0+120.00m~坝下0+155m、坝右0+039.00m~坝左0+022.50m 范围内海漫修复;②海漫下游侧及左侧护脚防护;③观景平台下游坡与海漫左挡墙衔接段坡面修复;④坝下0+175.00m~坝下0+280.00m 段河床平顺;⑤坝下0+280.00m~坝下0+330.00m 河床束窄区护脚防护;⑥以及水流控制(包含施工期排水)、施工辅助设施、冬季施工措施(包含混凝土冬季施工措施、保温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等。
2.3 计划工期:共计80 日历天,其中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1 月11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3 月31 日。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 个标段。
2.5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和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要求及标准。合格率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能是连续三年为亏损);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良好(成立满两年的应有一年为不亏损,成立不满两年的不作要求)。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21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 个类似消能设施工程或
水电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4 信誉要求:近三年(2021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信誉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2 款)。
3.5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近三年(2021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担任过1 个类似消能设施工程或水电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必须为建设单位证明或投标人本单位任职文件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项目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同时提供本单位一年社保缴费证明。
3.6 拟担任本项目主要人员的要求: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2021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担任过1 个类似消能设施工程或水电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必须为建设单位证明或投标人本单位任职文件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项目名称、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及单位名称),同时提供本单位一年社保缴费证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12 月10 日至2024 年12 月14 日(北京时间,下同)……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其他
5.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12 月2 9 日14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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