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福建欣鑫建招第033号 项目名称#****##市公安****延平分关于水南派出所开展品质提升工程-搬迁采购办公家具货物类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1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1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办公家具1210,********批家具制造业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进口产品: 不适用节能产品: 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属于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节能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识产品: 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附件《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投标人自行在福****建政府采购上下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包括3C、节能产品等) 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 的承诺函或相应证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四)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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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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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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