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黑河市高层燃气管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市发改投资【2024】5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黑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河市高层燃气管道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请登录)
2.3 建设规模:新建市政中压管道14110米,配套建设埋地阀门34座。埋地管道3500米,架空管道21909米;新建调压设施34座、架空阀门605个;加装调压箱防撞护栏34个,引入管防撞护栏78个;加装锁闭阀6098个、紧急自动切断阀6098个、燃气表6098块、自闭阀6098个、不锈钢定尺波纹管6098根,民用报警系统6098套及配套附属设施。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5年0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5年12 月31日,总工期356日历天。(实际工期以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6 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开标十五天前发布,超过最高限价及分项报价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潜在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须提供近3个月(2024年9-11月份)本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属6类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它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承诺进场时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需具备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 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近三年内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3.5.2 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5.3 联合体资质要求如下:
3.5.4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06日2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3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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