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己内酰胺产业链关停装置重点区域场地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技术筛选及修复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已由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关于实施<己内酰胺产业链关停装置重点区域详查、风险评估。修复技术筛选及修复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的报告》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己内酰胺产业链关停装置重点区域场地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技术筛选及修复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湖南石化城区片关停装置。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920万元(含税)
2.4标段采购范围: 对湖南石化城区片装置涉及己内酰胺部、热电部、煤化工部13个重点区域土壤地下水进行场调、风险评估、修复技术筛选及修复方案编制工作,有关成果通过政府参与的专家验收。具体请见第二章附件9。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及以上且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以上
承包商或联合体具有以下证书:①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及以上(业务包含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石化、化工中任一项);②中国计量认证(CMA)的认证证书,并具备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的资质;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3)2021 年以来承包商或联合体同时具有以下业绩:①202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污染场地修复管控环保类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②202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污染场地调查环保工程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40万元);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项目经理(联合体由牵头方人员担任)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环保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
(2)202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污染场地修复管控环保类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的项目负责人执业业绩;
以上人员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3本次接受联合体响应。
3.3.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文本参考《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6-1),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付款方式等;
3.3.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 中参加投标;
3.3.4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
3.3.5 联合体成员须同时满足前款第 3.1(2)、(4)项基本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前款3.1(1)中任一资质;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须具备除联合体牵头人以外的其他资质,确保联合体资质齐全。
3.4承包商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竞标。若下载了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与竞标,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2月6日 19 时59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 18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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