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城厢区市政维护工程已由莆田市城厢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以莆城城执大队函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八达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八达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
(2)工程建设规模:整年度暂定人民币260万元,具体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按当期的莆田信息价);
(3)招标范围和内容:城厢区市政维护修复工程,单项工程合同估算金额30万元以下(含车行道、人行道、路沿石、中央隔离带、园林、绿化、景观、道路修复、路灯、水篦子、人行道护栏、行道树补植、市政雨污管道清淤、疏通、井盖更换等);
(4)工期要求:总工期36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限)。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6)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投标人不得属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4年12月05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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