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
一、招标条件
本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水源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和调速系统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52. 58万元,招标人为桂林市青龙潭水利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采购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水源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和调速系统设备一
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水源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和调速系统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水源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和调速系统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应是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有效,投标人生产的
产品符合本招标项目所述货物技术标准,并具有相应的经验和充足的能力..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近3年(2021年~2023年)累计亏损不高于注册资金。
3. 2. 2投标人不能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
及利润分配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合
并利润表》须同时提供《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上述所指的投标人利润总额如有《合
并利润表》须按《合并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准,如无《合并利润表》则按投标人《利润表》
中的利润总额为准,具体以所提供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3业绩要求近8年(指2016年12月起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止8年)具有立式混流机组的
生产及运行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必须是水
轮发电机组生产厂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合法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并具备“生产的产品符合本招标项目所述货物技术标准,并具有相应的经验和充足
的能力”的条件。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水轮发电机组生产厂家派出。
(2)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分工如下: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并
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贵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主要负责水轮发电机组的生产、
运输、安装等工作,并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要求;联合体成防负责调速器的生产、
运输、安装等工作。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
律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需具备的条件要求不特别指定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或任一-成员均
可的,则只要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所需条件要求的即视为投标人符合所需条件要求。
3.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
知》(法(2016) 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 一个以上成员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
站(www. creditchina. gov. en)查询的结果为准)。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
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 //wenshu. court. gov. cn)查询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1) 本次招标接受0制造商口代理商的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5日16时00分到2024年12月27日09 时2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7日09 时30分
一、招标条件
本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水源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和调速系统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52. 58万元,招标人为桂林市青龙潭水利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采购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水源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和调速系统设备一
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水源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和调速系统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水源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和调速系统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应是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有效,投标人生产的
产品符合本招标项目所述货物技术标准,并具有相应的经验和充足的能力..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近3年(2021年~2023年)累计亏损不高于注册资金。
3. 2. 2投标人不能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
及利润分配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合
并利润表》须同时提供《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上述所指的投标人利润总额如有《合
并利润表》须按《合并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准,如无《合并利润表》则按投标人《利润表》
中的利润总额为准,具体以所提供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3业绩要求近8年(指2016年12月起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止8年)具有立式混流机组的
生产及运行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必须是水
轮发电机组生产厂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合法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并具备“生产的产品符合本招标项目所述货物技术标准,并具有相应的经验和充足
的能力”的条件。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水轮发电机组生产厂家派出。
(2)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分工如下: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并
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贵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主要负责水轮发电机组的生产、
运输、安装等工作,并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要求;联合体成防负责调速器的生产、
运输、安装等工作。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
律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需具备的条件要求不特别指定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或任一-成员均
可的,则只要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所需条件要求的即视为投标人符合所需条件要求。
3.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
知》(法(2016) 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 一个以上成员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
站(www. creditchina. gov. en)查询的结果为准)。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
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 //wenshu. court. gov. cn)查询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1) 本次招标接受0制造商口代理商的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5日16时00分到2024年12月27日09 时2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7日09 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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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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