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濮阳县濮上路(龙碑至市县交界)雨水工程改造项目(挥公大道-富民路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濮县发改【2023】17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11-410928-04-01-506506),招标人为濮阳开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濮阳县濮上路(龙碑至市县交界)雨水工程改造项目(挥公大道-富民路段)路面改造工程;
2.2项目编号:DNGC;
2.3建设地址:濮阳县境内;
2.4建设内容:该项目为现状路改造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改造及交通工程;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总投资金额:约2300万元;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9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0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直至本项目结束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企业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相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C证)、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或造价师)须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C证)、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或造价师)必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已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5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要求企业近3年有盈利,无亏损情况(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之后的年份为准);
3.6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完成过至少一项市政公用工程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截图及查询方式,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7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凡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
3.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现象,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30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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