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区河道护坡等排水设施安全性检测修复及智能化改造项目施工已由邢台市行政审批局以邢批投资2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投资和市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城区牛尾河、围寨河、小黄河、茶棚沟四条河道范围内。2.1.2建设规模:对城区小黄河、围寨河、茶棚沟、牛尾河四条河道护坡、排水设施进行改造,拆除并新建河底34371平方米、拆除并新建栏杆10325米、修复河道挡土墙4018米,拆除并新建截污管道1314米,安装橡胶坝、气盾坝远程控制系统13套,设置水面垃圾自动收集装置26套,新建气盾坝6座,清淤坡道10座,拆除并恢复人行道6891平方米、水泥砼路面3353平方米,沥青砼路面3366平方米,配套完善环保、消防安全等设施。2.1.3最高限价:33041150元2.1.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2.1.5计划工期:280日历天。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3.1.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3.1.2其他要求:3.1.2.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3.1.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3.1.2.3本项目在开评标过程中采用“双盲”方式进行评标。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6 00:00:00至2024-12-12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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