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殷都区磊口乡清池村东兴矿治理区项目;
1.2.采购编号:ZKAY2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计划工期:10日历天;
1.5.磋商范围: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
1.6. 预算金额:590558.73元;
1.7. 质量要求:合格。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②本章2.1款注明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③本项目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不再提交各种证明(证书)材料原件,以响应文件中相应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为准。提供虚假材料的承担响应法律责任。
3.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1日每天
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殷都区磊口乡清池村东兴矿治理区项目;
1.2.采购编号:ZKAY2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计划工期:10日历天;
1.5.磋商范围: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
1.6. 预算金额:590558.73元;
1.7. 质量要求:合格。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②本章2.1款注明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③本项目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不再提交各种证明(证书)材料原件,以响应文件中相应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为准。提供虚假材料的承担响应法律责任。
3.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1日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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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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