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黄冈师范学院李时珍综合实验实训大楼A、B栋工程消防检测服务
2、建设地点:(请登录)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黄冈师范学院李时珍综合实验实训大楼A、B栋工程消防检测服务预算金额3万元,该金额为本次投标的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1)按照相关验收规范要求,黄冈师范学院李时珍综合实验实训大楼A、B栋项目消防验收所需的消防检测项目都在本次服务范围内,包括且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灭火器、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电源及其配电、消防控制室、变配电设备系统等。(2)成交人配合采购人完成黄冈师范学院李时珍综合实验实训大楼A、B栋项目的消防验收。(3)如需要复检,成交人应无偿提供服务。
6、时间要求:按照采购人或监理人的指令,成交人在黄冈师范学院李时珍综合实验实训大楼A、B栋项目约定的消防专项验收7日之前完成所有的消防检测,并提供完整的检测报告。
7、付款条件:成交人提供准确完整的消防检测报告,消防专项验收合格后,付到合同价款的80%,余款在黄冈师范学院李时珍综合实验实训大楼A、B栋工程竣工后一次付清。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工程项目消防检测服务业绩三项及以上(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如不能提供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且在核定的有效期内;
5.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要求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6.供应商具有相应的检测设施设备、专业能力、质量保证体系;
7.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6日,每天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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