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比选内容:根据《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行工程款支付实行担保制度相关事宜的通知》(黔建建通{2018}352号)文件要求,按照贵阳市住建局对项目监管资金核拨的有关要求,湖山郡四期、五期项目核拨监管资金需提供项目工程支付担保函。
采购范围: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湖山郡四期和五期工程支付担保函服务。
三、服务费预算及服务年限:服务费预算:388500.52元,服务年限为1年。(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四、资格要求:
1、比选人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二类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提供情况说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比选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比选人提供相关佐证证明材料)和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比选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二类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提供情况说明,其他依法免征、免缴或缓交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比选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特殊资格要求:/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比选文件。
2、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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