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更正:1、原招标公告“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更正为:“(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的****,须提供总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对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