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闽江富屯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邵武段一期-富屯溪卫闽镇加元护岸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福建省水利厅以
闽发改网审农业〔2023〕132 号、闽水审批〔2024〕9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邵武市禹泉水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邵武市禹泉水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闽江富屯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邵武段一期-富屯溪卫闽镇加元护岸
闽江富屯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邵武段一期-富屯溪卫闽镇加元护岸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平市邵武市卫闽镇;
2.2 工程规模:位于邵武市卫闽镇加元村富屯溪干流右岸,从卫闽大桥下游桥墩始,至华闽木业有限公司进场道路止。新建护岸长 3.80 公里,采用坡式护岸。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为依据;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位于邵武市卫闽镇加元村富屯溪干流右岸,从卫闽大桥下游桥墩始,至华闽木业有限公司进场道路止。新建护岸长 3.80 公里,采用坡式护岸。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19935648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2023292元(含暂列金
1246120元,暂估价
527172元及其他项
施工临时工程专项包干价250000元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无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2月
04日
8:00时至
2024年
12月
09日
24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24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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