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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虎门税务分局及第一稽查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东莞市 日期:2024-12-03 资质要求:食品经营许可证 打印 分享 距离截止剩余: 6 12小时 5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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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B2D02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市税务****虎门税务分****及第一稽查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一览表 序号 标的 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1 国家税务总#****##市税务****虎门税务分****及第一稽查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项目 1家 详见《用户需求书》 2.简要技术要求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采购项目包括肉类、蔬菜、干货、粮油、水果等食材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一年。如服务期满后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合同金额,合同自动终止;或实际采购金额(补充协议金额)达到合同(补充协议)金额后服务期未满,合同亦自动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按《资格文件声明函》提供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编制指南”);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按《资格文件声明函》提供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编制指南”);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或按《资格文件声明函》提供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编制指南”);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按《资格文件声明函》提供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编制指南”)。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 注:1)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戒毒管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批发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3)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情况之一: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2)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须与食品相关),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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