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Y(请登录)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请登录)
3、项目名称: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公司招标采购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700(万元)
6、最高限价:700(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一家供应商,为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提供暂定35名劳务派遣人员(35名劳务派遣人员为上限,实施过程中具体用工人数以采购单位实际需求为准),配合采购单位从事导医、病区护士、医技、药学调剂、行政文书、汽车驾驶、收费员及其他辅助性岗位等相关工作,确保劳务派遣人员服从采购单位安排,遵守采购单位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中标单位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人事、劳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计生、工会等管理工作,负责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处理保险理赔、管理人事档案等。(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3年,经考核后合同一年一签,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27日,每天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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