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兰陵县塔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塔山公园改造提升工程)续建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总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兰陵县塔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塔山公园改造提升工程)续建项目施工总承包,包含地下建筑:青年创业园与配套停车场,地上配套园林建设项目:兰陵人才公园、会宝文化广场、塔山公园南门。该项目占地面积46.15亩,总投资2亿元,总建筑面积32328.11㎡,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8443.65㎡,其中商业面积9481.32㎡,地下二层建筑面积13071.46㎡,其中商业面积9481.32㎡。地下车库总面积22033.79㎡,车库出入口共3处,其中地下一层车库面积8962.33㎡,总停车位445个。地下一层停车位138个(其中充电桩车位114个),地下二层停车位307个。地面建筑面积813㎡,建筑下沉庭院出入口共3处,疏散楼梯间共5处。
该项目地上公园总建设面积46313㎡,其中绿化面积23448㎡,人才公园建设面积7235㎡,会宝文化广场面积4775㎡,塔山南入口面积650㎡。建设光阴草坪、瞻月台、儿童区,曲艺天地,四季花谷等各类功能节点,场地与园路游步道共12170㎡,厕所2处,垃圾收集点1处,非机动车停车位共280个,广场旱喷面积440㎡,小型雕塑5处,星光长廊2座共100米,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估算价格约为18127.989683万元。
2、建设地点:兰陵县驻地。
3、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具体施工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达到绿色施工管理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7、招标内容:本项目包含工程的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
(1)采购:包括采购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等全部内容;
(2)施工:包括按最新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财务及人员能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部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开标日程安排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08日(每天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9时00分,过时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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