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40亿元PPN承销服务已由 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 沧国资字【2024】123号文件的批准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请登录)2.项目名称: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40亿元PPN承销服务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标段划分:一标段:20亿普通PPN;二标段:20亿永续PPN 6.最高限价: 一标段:承销服务费率1.30‰/年(在千分号的基础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标段:承销服务费率1.50‰/年(在千分号的基础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7.招标内容: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40亿元PPN承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与发行人确定发行方案。 (2)尽职调查、撰写申报材料。 (3)协调各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文件。 (4)与监管机构沟通进行产品注册。 (5)配合发行人进行产品薄记、销售。 (6)提供后续服务。 8.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PPN存续期结束止。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2招标范围: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40亿元PPN承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与发行人确定发行方案。(2)尽职调查、撰写申报材料。(3)协调各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文件。(4)与监管机构沟通进行产品注册。(5)配合发行人进行产品薄记、销售。(6)提供后续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备完成项目任务所必要的人员、能力条件。同时,应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情况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单位(均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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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04 09:00 至 2024-12-10 17: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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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24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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